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一项与减少现有无国籍状态有关的新兴人权,该领域的学者提倡出现这样一种人权,即一种关联法( van Waas 2008)。 此外,某些联合国条约机构的实践也暗中支持这一概念,特别族歧视委员会。
展望未来进展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ILC)开展的两个编纂项目值得一提。
其一是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外交保护的 tg 到数据 条款草案(2006 年),该条款也为无国 无国籍人是否 籍人打开了大门。这显然是国际法逐步发展的一种尝试,因为传统上一般规则是,一个国家只能代表其国民行使外交保——尽管对无国籍人而言,合法和惯常居住的要求设置了一个很高的门槛(Crawford 2006 年。另一个是国际法委员会关于驱逐外国人的条款草案(2014 年),该条款呼应了对无国籍人免遭驱逐的[非绝对]保护。然而,令人有些失望的是,这一“不影响”条款并未超出《1954 年公约》(第 31 条)中已经规定的范围。
8. 综上所述,国际公法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律类别,即自主的法理上的无国籍身份,旨在建立一个连贯、量身定制的法律架构,为那些被剥夺了归属国家基本权利的人提供独立的保护地位。这种方法首先体现在 1954 年《无国籍公约》中,该公约 无国籍人是否 得到了普遍赞誉。这项特别法条约,连同各种一般人权文书和上文介绍的其他具体 我们如何使用 Sprout 的宣传平台 公约,旨在确保那些不享有国籍权的人不会因其困境而受到不合理的损害,从而加强对无国籍人的保护角度(van Waas 2008。
在过去 70 年里,人们可以看到国际法“安全网”取得了一些重大发展和改进,为无国籍人提供保护,并赋予他们权利和权益。然而,相关国际法律框架仍然存在严重的差距和不足,现有规范的有效性有限。其中包括批准 1954 年公约和相关区域 (CoE) 文书的国家总数相对较少;识别无国籍人口的挑战;以及某些针对无国籍问题的条约规则的习惯法性质不明确。
积极的一面是国际社会和国际机构越来越关注无国籍问题的原因
同时各国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这里足以提到过去 15 年中加入 1954 年公约的国家显著增加,以及各国政府就无国籍问题作出的承诺数量。此外,正如国际 (准) 司法机构、国际法委员会和学术界 甘肃手机号码一览表 所指出的,某些与无国籍问题有关的基本原则现在可以说已成为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例如“无国籍人”的定义、避免无国籍状态的义务和禁止任意剥夺国籍。